口岸降成本、优环境又出新举措

01.07.2016  03:01

  近日,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发改委和省交通运输厅在充分认证,广泛听取外贸企业、口岸经营服务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开展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赣商务陆路字〔2016〕172号),即2016年7月1日起,口岸经营服务单位(上港集团九江港务有限公司)停止向外贸企业收取对查验没有问题所产生的吊装移位仓储费用。

  试点限定于免除外贸企业在海关查验环节发生的,与海关查验工作直接相关的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同时将加大对查验有问题的案件处罚力度及范围。

  试点政策同时明确,2016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外贸企业已经支付的查验服务费用中,属于查验没有问题范围应予免除的,可由外贸企业凭相关单据向口岸经营服务单位申请退费。

  该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减轻外贸企业负担,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中的撬动作用,支持和鼓励外贸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促进口岸运量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