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扣住户口簿 想再结婚被难住 可向居委会申请帮助

26.01.2015  16:37

    赣州市民曹女士:2011年的时候我已经离婚,今年上半年我想结婚,但是前夫一直不愿意将户口簿拿给我,没有户口簿,现在想结婚也结不成。

    1月22日,住在赣州市八一四大道原气压机厂的曹女士告诉记者,2011年因感情不和与陈先生离婚,当时也办理了离婚手续,法院将女儿判给陈先生。“他不同意我将户口迁出来,也不愿意把户口簿给我。”曹女士说,去年她认识一男朋友,两人准备今年上半年结婚,但是因户口簿在陈先生处,两人一直无法办理结婚登记。“他以我没给女儿抚养费为理由。”曹女士表示,因陈先生一直不同意她和女儿见面,因此她才不愿意给付抚养费。随后,记者联系了陈先生,他对曹女士讲述的情况表示认同。

    23日上午,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东外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曹女士可在告知陈先生的情况下,向当地居委会通过书面的形式申请帮助。当地居委会调查相关情况后,在申请书签字盖章确认所述事实后,曹女士携带申请书在所在片区责任民警登记后即可办理结婚登记。

    民警提醒,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曹女士虽然和陈先生已办理离婚,但是应自觉承担对子女的抚养责任。 (记者黄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