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南昌交警叫停依法拖移和扣留停放保管车收费 15日内取"免单"

16.07.2014  10:16

  今年1月9日,省发改委下发了《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城市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全省交警部门免收交通违法中被强制拖离现场及被暂扣车辆的拖、停车费。

  7月15日,记者采访发现,南昌交警已经叫停了依法拖移和扣留停放保管的机、非车辆收费。现在,车主只要在法定的15日内取车,就不用再缴纳除交通罚款外的任何费用了。

   行政执法 禁收违法车辆拖、停车费

  对广大车主而言,交通违法中被强制拖离现场、被暂扣车辆须向交警停车场缴纳的拖车费、停车费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以一辆普通小型车为例——如果车辆系因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强制拖离,并处暂扣3天的处罚;以目前南昌实行的拖车费120元/辆、次及停车保管费20元/天的标准计算,车主除了要依法缴纳交通罚金外,还须另外向停车场缴纳180元的拖、停车费,才能顺利取车。

  今年1月9日,省发改委下发的《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城市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强制拖移的违法停放的机动车,以及依法强制扣留的各类机动车,属于行政执法行为,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拖移或停放保管等费用,也不得要求其指定的社会救援机构向车主收取费用。

  根据《通知》要求,所有被强制扣留的机动车辆在法定处理时限内停放,当事人将不承担车辆停放保管费用,只有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处理、不及时提取车辆的,当事人才须缴纳逾期后产生的相关费用。《通知》中还明确规定,各设区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均应按本文的要求执行,并于2014年3月底前实施。

   逾期原因 补贴资金不到位难执行

  《通知》出台后,本报记者今年4月9日调查发现,一些指定的停车场仍在收取车辆拖、停车费。

  “南昌洪安服务总公司”负责全市交通违法、事故车辆的拖移和保管,清障部经理叶小平告诉记者,尽管已经获悉了《通知》的有关要求,但由于公司与其委托方尚未就有关费用的收取达成共识,所以只能延续以前的收费方法和标准。叶小平还告诉记者,公司一年的拖车费和停车费约1000万元。对于他们公司来说,这是一笔很难承担的费用。他们也希望拖车费、停车费能够由政府拨款,也就减少了与车主之间的矛盾。

  而南昌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则向记者表示,免收违法车辆的拖、停车费需要财政部门拨专款支付,仅凭交警一家部门很难承担此项费用。

   叫停收费 违法车辆只需缴罚金

  “我们这里现在不收停车费了,拿银行的缴费单来就可以取车。”7月15日上午,记者在南昌洪安服务总公司西湖停车场发现,目前该停车场对于交通违法车辆的拖车费、停车保管费已经全部实行“免单”。该停车场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不仅是所有交通违法机动车在法定期限内免收拖车费、停车费,而且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因交通违法产生的拖、停车费也一律“免单”。

  记者在南昌洪安服务总公司东湖停车场也了解到,目前车主只需要向停车场出示被暂扣车辆所涉违法行为的交通处罚回执单,即可取车。

  “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只要在规定15天内取车都不要钱,超过了时间再按原来的标准收费。”东湖停车场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说,现在所有违法车辆的“拖车费”都已实行免费;而因违法行为车辆被暂扣的车主,只要在法律规定的15日内依程序取车,也免收车辆的停车费。如果车主逾期取车,那么停车费用自逾期之日起计算。

  记者同时了解到,目前南昌市青山湖、青云谱、红谷滩、高新以及经开区等南昌市交管局委托的所有社会停车场也已全部对违法车辆的拖、停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实现了“免单”。

   交管局垫费 免费细则近期将出台

  15日,南昌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证实,今年6月中旬,南昌交警部门就已经免除了因交通违法被暂扣车辆的拖、停费用。由于此项费用迄今未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交警部门已向社会停车场垫付了半个多月的费用。

  该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之所以迟迟未就此对外公开发布消息,一方面原因在于有关收费项目涉及多个政府部门,资金的来源和管理需各方统一意见;另一方面原因则是考虑到违法车辆拖、停费用免费之后,相关交通管理具体工作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加强。

  该负责人解释说,“免单”导致交通违法成本降低,如果不对南昌市“乱停放”车辆加强监管,将很容易导致交通秩序混乱。因此,交警部门考虑将在具体细则制定之后再对外发布正式消息。(记者李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