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政工干部工作例会

03.11.2016  02:02

11月1日上午,新余市公安局在电视电话会议室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政工干部工作例会。新余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肖铁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春霞主持会议。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组组长艾莹云以及各县(分)局、支队政委,政工室(办公室)主任和各部门政委(分管政工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

肖铁军首先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近期召开的以十八届六中全会为主的一系列会议精神,并就如何学习好、宣传好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他指出,全市公安机关政工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的政治敏锐性,把握好形势与方向,当好党建的“宣传员”,宣传好“一揽子”会议精神,组织好“一阵子”宣传活动,激活好“一池子”春雨活水,切实让会议精神“落地生根”,指引和推动公安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肖铁军还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就如何做好一名政工领导干部谈了看法。他指出,政工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思想的主动性,凝聚好精神与力量,当好队建的“管理员”,坚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敢于担当做好“主官”,善作善成做好“参谋”,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和水平。

关于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思政工作,肖铁军强调,政工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行动的自觉性,履行好职责与使命,当好党建和队伍建设的“质检员”。一是要抓好思政工作主业。坚持以党建促队建相结合,“漫灌”与“滴灌”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相结合,全面抓好政工干部的工作主业。二是要推动好谈心谈话制度。通过常态化的谈心谈话制度,全面收集民警思想的“大数据”,深入分析民警“思想状况”,准确判断出公安队伍现状,从而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抓出一支健康、有生机、有活力的队伍。三是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政工干部要按照十八届六中全会从严治党的要求,带头学习、执行、落实好《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政规,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以自身的好作风引领队伍的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