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

05.09.2016  18:30










        江西法院网讯    9月2日,景德镇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法院第八次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景德镇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邹中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民商事审判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责任十分重大。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加强和改进民商事审判工作,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创新便民利民举措、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新发展。

        会议要求,面对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新形势新任务,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依法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尽快筹备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助推生态文明建设;要正确把握“六个原则”,与时俱进地树立更加符合审判工作特点、规律的现代司法理念,推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要切实推进机制改革创新,建立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健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提升诉讼服务品质;要强化民商事队伍建设,以上率下,提振争创一流的精神状态,严格管理,加强培训,注重保障,争创民商事审判工作一流业绩。

        会议期间,市中院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分别作了专题发言,与会人员进行了分组讨论。市中院民商事审判全体法官,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副院长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