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家长为女儿登报反霸凌 被指已触犯法律

09.12.2013  17:50

中新网12月9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市敦化初中家长在报纸头版买广告,指控女儿疑似遭到霸凌,并全名刊出学生姓名,台北市社会局表示,家长的行为恐已触犯“儿少法”。

敦化初中家长8日在报纸买广告刊登《给郝龙斌市长的陈情书》,指控女儿从初一开始被同班同学霸凌,但该名学生的妈妈是学校老师,向校方多次反映,认为校方有意护短,想要息事宁人。她不想忍气吞声,采取登报方式,要求台北市长郝龙斌给纳税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刊登广告的蒋太太,在内文中不仅公布女儿就读班级,也将疑似霸凌的学生及学生家长全名刊出。

台北市社会局儿童及少年福利科长孙淑文表示,这名家长在报纸上刊登未成年者全名,恐已触犯“儿少法”第69条,会发文给学校和刊登广告的家长,就霸凌事件和刊登广告一事进行了解。

至于刊登广告的媒体,台北市观光传播局表示,将会和法务局研议,检视是否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