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律师校园讲法:司马光砸缸要不要赔钱?

23.12.2013  18:47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司马光破缸救友要不要赔钱?七只小羊故事中的大野狼是不是诈骗集团?小羊有没有泄漏隐私?”台湾律师锺毓理以台北市芙蓉扶轮社员名义到台湾各级学校讲演法律观念,自行设计的“听故事学法律”课程,让中小学生听得津津有味。

芙蓉扶轮社是台湾第一个完全由女社员组成的扶轮社团体,二十二年来已捐给各基金会超过三十八万美金,诸如协助内湖区受虐妇女设立阳光厨房,制作便当供应独居老人并对外贩售,或关怀更生人、毒瘾者及弱势族群,还补助清寒或突遭变故孩子参加课后辅导,发起校园艾滋防治种子培育计划,教导正确性知识。

锺毓理特别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她以生动有趣的小叮当、青蛙王子、三只小猪等儿童故事当教材,随社团走访全台各地大学、中小学宣讲,将法律观念向下扎根。

二○○五年迄今,她已讲演一百一十三场,每次上完课就出考题询问,包括救人打破水缸有没有犯法、大雄搭静香的肩膀是不是性骚扰…,再送出自费购买的小礼品,深受学生及老师欢迎。

中学生的问题最犀利,锺毓理说,青少年很关心发生性行为后的法律问题,甚至还会得出“那要看身份证确认是否满十六岁”结论;另外,社交网络上可不可以按“”也是他们关心的,青少年认为按赞代表“称赞”,但法律实务却认定是“赞同”,随便按“”可能挨告。

锺毓理说,每次课程只要有一个孩子学会了一件事,就撒下了一颗种子,这个活动就成功了,只要有学校邀请,她的讲座就会继续下去。(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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