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文清:建设法治赣州 护航改革振兴

11.06.2015  14:47

人民网南昌6月11日电 (记者 秦海峰)日前,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赣州市委书记史文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赣州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振兴发展,推进扶贫攻坚、“五年决战同步小康”的关键时期,要弘扬法治精神,汇聚法治力量,彰显法治护航,奋力书写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时代荣光。

赣州是人民司法的发祥地。苏区时期司法工作的探索实践,为捍卫新生人民政权和巩固革命根据地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今天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宝贵经验。

历史铸就丰碑,光荣永远铭刻。80多年过去了,一代代赣南人民传承红色基因、秉持法治精神、匡扶公平正义,加快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尤其是近年来,赣州市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扎实推进法治赣州建设,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公正司法等工作迈出坚实步伐,为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史文清说,当前,赣州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振兴发展,推进扶贫攻坚、“五年决战同步小康”的关键时期,尤其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厉行法治的航标指引下,紧紧抓住社会公正、社会诚信、社会秩序“三个关键”,弘扬法治精神,汇聚法治力量,彰显法治护航,奋力书写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时代荣光。

一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政府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要用法治实现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大力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让权力阳光化、责任明晰化,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建设法治政府,核心是规范权力运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去年以来,赣州全面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网上审批系统等“三单一网”制度,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市本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597项精简为173项,精简71%,平均办结时限缩短47%,加速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障搭台。“有权不可任性”。我们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把政府采购、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工程项目招投标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纠错问责机制,筑牢法治“防线”,遏制权力“越线”,让权力真正用在为人民谋福祉上。

二是坚决捍卫公平正义。“心苟至公,人将大同”。只有让公平正义深植于每个角落,社会才能正气充盈。我们坚持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正义,制定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执法司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坚决防止和纠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合乎民心、顺应民意、关注民生、维护民权,是人民司法永远信守的承诺。赣州建立健全人民参与司法工作平台,在所有基层法院建立诉调对接中心,构建群众信访网上受理平台和诉访分离机制,市本级设立300万元司法救助资金,为贫弱群众撑起法律“保护伞”,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洒向每个角落。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自由裁量权不再“自由”,以群众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的形式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是全力护航改革振兴。法治是深化改革的“压舱石”,是振兴发展的“定心丸”。在改革振兴中如何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利益多元如何实现公平?赣州的做法是综合考量社会稳定、执政导向和民生需求,用法治思维认识问题、以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我们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振兴,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习惯,让改革于法有据,让振兴有法守护,确保每项改革举措、发展事项、惠民政策都依法合规,以法治形成的坚实社会信任基础,最大限度地弥合社会分歧、消解社会矛盾、激发社会活力。我们坚持用法治力量保障改革振兴,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以法治思维破解社会管理难题,充分发挥好权利救济、定纷止争、制约公权等司法职能,确保社会秩序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不断优化司法服务,为改革事项、产业布局、项目建设、民生事业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法治手段为重点工作顺利推进保驾护航,让国家特殊支持政策发挥最大效应,不断加快改革振兴步伐。

四是切实筑牢法治信仰。法律的权威和力量,源自人民内心的服膺与尊崇。我们把培育和弘扬公民法治精神摆到重要位置,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扎实推进法治创建,着力培育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践行法治的新风尚。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把法治精神融入规范社会行为的核心价值观,使刚性的成文法规与柔性的道德熏陶互补融通,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倡导契约精神,增强规则意识,充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规范作用,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乐见群众用法、支持群众用法,让敬畏法律、遵循规则成为自觉,让依法诉求、依法维权成为常态。

史文清表示,“民以吏为师”。法治建设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让各级领导干部学在先、走在前,当好尊法信法、守法畏法、学法用法的表率。传承苏区精神,弘扬司法传统,教育引导每个领导干部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知晓为官做人尺度,自觉在法律约束下履职,在制度笼子里用权,让依法执政履职成为新常态。我们注重责任落实,强化考核推动,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成为建设法治赣州的忠实践行者和有力推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