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文清批示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10.11.2014  17:46

        江西法院网讯  “这个报告很有价值,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有些建议可体现进相关文稿,对建议部分可摘发县市区委书记”。近日,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市委书记史文清在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发的《2011-2013年全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行政审判白皮书)上作出以上批示。

        赣州中院为推进依法,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中的积极作用,编发了行政审判白皮书。该白皮书显示,2011年全市法院审结的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中,全市行政机关败诉案件35件,败诉率为12.45%,2012年败诉案件53件,败诉率为18.27%,比前一年度增加了5.82%;2013年败诉案件86件,败诉率23.18%,较2011年增加了10.73%。该白皮书对2011-2013年全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土地、城建、林业、劳动和社会保障四领域行政机关败诉率较高的案件进行分析,对上述四类案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该白皮书建议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强化程序、证据、平等使用法律意识,加强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首先,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积极配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其次,积极参加行政诉讼活动。行政机关应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签收人民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依法提供证据和法律依据,依法出庭应诉、答辩。对人民法院提出的化解行政争议协调意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配合落实。同时建议,各行政机关负责人要按照《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积极出庭应诉。建议建立行政机关与法院行政审判庭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讨本地区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问题,分析行政争议的发展态势,及时通报群体性行政争议的预警信息,增强做好各自工作的预见性和有效性。

        据悉,这是该院连续三年编发行政审判白皮书。同时,该院向全市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全市法院早着手、认真筹划,向当地人大、党委、政府提交一份高质量的行政审判白皮书。该通知明确规定法院的行政审判白皮书应包括全年案件收结情况、处理情况统计分析,行政诉讼案件存在的问题分析,进一步提升行政水平建议等内容。同时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白皮书应以法院文件形式向当地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报送,并将全市基层法院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的情况纳入行政审判工作考核。

        经过行政审判白皮书工作的不断推进,全市广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得到提升,对法院依法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有了全面的了解,能够按照司法程序处理各类行政争议,行政审判外部环境有了较大转变,而且,通过行政机关的积极应诉和法院的“阳光审判”,群众对行政诉讼的满意度也在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