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56号提案的答复

31.10.2013  15:34

民进省委会:

感谢贵委长期以来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赣州稀土采矿环境监测与评估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提案》对赣州稀土开采和环境污染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非常好的意见和建议,值得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参考、借鉴。我厅对《提案》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是离子型稀土资源大省,储量居全国第一,主要分布在赣州市。受开采工艺的限制,赣州稀土矿山开采曾造成了矿区周边区域水土流失及河流、土壤污染,给当地居民生产和生活带来影响。因此,不断加强对赣州稀土采矿环境的监测、评估和治理十分必要。

二、必须重新认识和评估原地浸矿方法。赣州市稀土开发初期,普遍采用稀土堆浸和池浸工艺,该工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破坏植被,堆浸液渗漏(或外排)污染当地土壤、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等。为了减少稀土开采带来的污染,国家取缔了南方离子型稀土池浸和堆浸工艺,全面推行原地浸矿工艺。赣州稀土采矿方法因此经历了从堆浸、池浸向原地浸矿的转变过程。

原地浸出技术相比堆浸和池浸,具有植被破坏小、废渣产生量小等优点,但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原地浸出技术也暴露出如下弊端:浸出液渗入地下,对当地的地下水系、河流及土壤会造成污染;浸出液渗入地下易诱发山体滑坡,存在安全隐患。因此,有必要对原地浸矿方法再认识,对原地浸矿带来的环境问题进行再评估。主要从如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开展稀土矿山整顿整合工作;二是建立地质环境监测和评估系统;三是关注稀土浸矿工艺研发,向矿山企业推荐萃取效率高、污染小的浸矿工艺;四是实施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

三、在赣州市开展稀土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价。赣州市矿管局于2010年底,组织开展了全市废弃矿山摸底调查工作,基本了掌握全市废弃矿山的基本情况和现状。经过共同努力,国土资源部出台文件,明确表达“从2012年起,支持赣州市开展废弃稀土工矿用地复垦和调查利用试点,每年根据试点比较和工作进展情况增加相应指标。

四、国土资源部决定从2012年起,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矿山复绿”行动,我厅正在着手开展调查和评估,制定我省“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并已将赣州稀土矿山环境列为重点调查、监测和治理对象。

五、积极探索建立稀土开采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对稀土矿山开采的可能造成的含水层破坏和诱发的地质灾害开展监测,争取在十二五末期至十三五初期,初步建立起覆盖赣州全部稀土矿山的地质环境监测体系。

希望民进省委会继续关心和支持国土资源工作,建言献策,帮助我们共同促进赣州稀土矿山环境实现根本好转。

附: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人及电话:刘燕      0791-86717135

省政协提案办 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提案号码:2012年056号

提 案 者

民进省

委会

通讯地址

南昌市叠山路511号

提案案由

关于加强对赣州稀土采矿环境监测与评估的建议

承办单位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对办理情况的意见:

     

有何进一步的建议和要求:

满    意

基本满意

不 满 意

此表由提案承办单位随同办理答复寄给提案者。提案者填写后直接寄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邮编:33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