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9.03.2016  11: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对南昌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昌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建设单位: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南昌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起点为望城站,终点为昌东大道站,线路全长40.0km,其中望城站~希望大道站(不含)、艾溪湖站(不含)~昌东大道站为高架线,高架线长约7.1km,其余均为地下线,地下线长约32.9km,共设车站29座(高架站5座、地下站24座),设望城车辆段和高新停车场各1处,新建2座主变电所、利用既有1号线主变电所1座。线路主要走向为:江铃大道-希望大道-龙兴大街-过赣江-抚生南路-抚生路-桃苑大街-过抚河-金塔西街-天佑路-丁公路-省府东三路-贤士一路-青山路-民园路-火炬五路-艾溪湖北路。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见简本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见简本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见简本

   五、环评报告简本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环评报告书简本见附件,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的意见,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填写调查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九条。

   九、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新天地1号 邮 编:330038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791-86365811

  【环评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铁四院环工处 邮 编:430063

  联系人:曾工 电话:027-51184567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南昌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