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信息

29.10.2014  17:4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起南昌县莲塘,经南昌县、城南片区、旧城中心区、城东片区,止于京东大道。

项目概况:3号线由莲塘至京东大道站,该线南起南昌县莲塘,经南昌县、城南片区、旧城中心区、城东片区,止于京东大道。线路全长27.8km,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共设21座车站;设有莲塘车辆段1座和高新停车场1座。根据南昌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轨道交通3号线是南北向的基本骨干线,主要加强城市南北向的联系,照顾南北向城市发展公建轴的客流,成为联系莲塘、青云谱区、绳金塔、老城核心区、青山路、二七北路、青山湖风景区、火炬大街、高新区等重要区域的联系通道,在带动旧城改造,引导外围新城发展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全线计划于2015年开工建设,2019年建成通车。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并结合工程建设实施的具体情况进行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2、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将以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噪声振动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的影响分析评价为重点,同时提出详实可行的减轻环境危害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及单位,在项目选址范围附近张贴公告。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项目区域所在地公众对建设项目选址、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曹工

联系方式:0791-86365811

环评单位: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闸北区天目中路291号1703

联 系 人: 陈工

联系方式: 021-63817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