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传达贯彻全国司改推进会和高院院长座谈会精神

29.07.2016  17:40

        7月25日上午,江西高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全国高院院长座谈会精神,部署推进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江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葛晓燕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葛晓燕强调,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全国高院院长座谈会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对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全面完成司法改革各项任务,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司法责任追究制度;要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政策配套,做细做实员额制改革相关工作,积极配合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实现“早改早发展”“早改早受益”。二是要坚持以上率下,敢于创新,努力打造司法改革的“江西样板”。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全国高院院长座谈会的精神与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法院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结合起来,坚持以上率下,改革创新,充分发挥上级法院和领导干部在司法改革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积累有益经验,推进全省法院司法改革深入开展,努力打造司法改革的“江西样板”。三是要统筹兼顾,扎实工作,为司法体制改革营造良好氛围。要正确处理推进改革和加强执法办案、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的关系,推进司法改革任务全面落实;要紧紧依靠省委领导,在最高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统筹推进司法改革,加强对改革的指导督查,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凝心聚力推进改革的浓厚氛围。

        会议提出了三点贯彻落实意见,一是主动向省委汇报会议精神。尽快向省委和省委政法委报告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和省法院的贯彻意见,听取党委的指示;大力加强与财政、人社、编制等部门协调,积极争取大力支持;加强与省检察院沟通协同,统一思想,明确标准,形成共识,促进共为。二是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落实。采取适当形式向干警传达有关会议内容,做好改革政策解读和思想准备工作,增强广大干警参与改革的信心和决心;严格执行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方案,对照自身工作实际,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方案。三是适时全面推开我省司法改革。借鉴吉林省“以上率下”、北京市“同步推进”的做法,力争在第三批试点省区市法院中率先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工作,年底前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