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司法人员禁止6种交往行为:细化“接触交往”

26.09.2015  11:08

  司法人员为律师介绍案件将追责

  “两高”三部委联合印发《规定》,司法人员禁止6种交往行为;接触仅限制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

  新京报讯 今后,司法人员有为律师介绍案件等利益输送行为,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昨日,记者从最高检获悉,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根据《规定》,明令禁止了司法人员的6种交往行为,同时对司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与相关人员的接触作出了具体规定。

  最高检日前也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于反映和举报检察人员违反《规定》的线索,将及时受理,进行记录和核实,并依规依纪依法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