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推进会

27.07.2017  14:11
图为沙闻麟同志讲话
图为会议现场
  •   7月26日,江西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推进会,传达贯彻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全省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的意见》,总结近年来公证体制改革成果,交流经验做法,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任务。厅党组书记、厅长沙闻麟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邓奕强主持会议。

      沙闻麟指出,刚刚结束的全国公证工作会议上,张军部长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公证工作的价值和作用,要求下大力气让全社会知晓、认可并充分运用公证制度,加快推进公证工作改革,严管公证质量和公证队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工作,省委深改领导小组专题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全省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的意见》,并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在我省公证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大家要把思想统一到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沙闻麟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全国公证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两办”《意见》部署,狠抓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确保我省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一要分类推进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革,整体转换为事业体制,属于内设科室的公证机构全部转为独立的事业法人,积极推进合作制试点。二要全面构建规范有效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落实符合公证行业特点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公证机构的自主管理权,健全编制管理工作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三要建立健全公证质量保障机制,强化质量意识,注重错证假证的源头防范,大力推进公证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办证责任。四要加强公证员队伍建设,保持队伍稳定,用好改制后的空余编制,充实办证力量,加强公证员队伍管理。

      沙闻麟强调,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要切实加强对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的领导,落实改革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强化督促指导,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提高管理水平,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为改制后的公证机构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确保公证队伍稳定。

      会上,抚州市司法局和南昌市赣江公证处、南昌市洪城公证处介绍了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的经验做法,各设区市司法局局长在大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均表示将确保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

      各设区市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公证工作科(处)长;厅办公室、公证工作处、赣江公证处负责同志;厅公证工作处有关人员以及南昌市洪城公证处负责同志等5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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