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检察长: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要鼓励试点

11.03.2014  20:58

  中新网北京3月11日电 (记者 唐贵江 索有为)全国人大代表、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11日在北京表示,检察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要积极鼓励各地试点,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郑红介绍,2012年以来,广东深圳福田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开展了以“淡化行政色彩、强化检察功能”为导向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突出检察官主体作用。

  据悉,佛山市检察院和顺德区检察院被列为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单位。珠海横琴新区检察院也积极开展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

  郑红称,去年广东检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3073人,其中厅级干部32人,县处级干部170人,查办村官299人,努力肃贪反渎扬正气。

  今年,广东检察部门将坚持主动出击,进一步抓好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特别是在查办大要案的同时,对关系到老百姓衣食住行的腐败犯罪一查到底、绝不手软。

  此外,检察部门还应进一步加强专项工作,回应民众的关切和期盼。郑红称,去年广东省检察院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并结合广东实际集中开展了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取得了很好效果。

  郑红建议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司法公开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司法民主的重要途径,郑红介绍,2008年以来,广东检察机关大力推行阳光检务,将与检察职权相关的、依法可以公开的活动和事项,全面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取得较好效果。

  郑红称,今年广东还将进一步拓展公开的范围、丰富公开形式,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案过程、执法结果等向社会公开,特别是探索实施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网上公开、落实完善检察文书说理制度等,以保障民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