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涛出席司法鉴定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签署协同发展协议

02.07.2018  17:36
图为江涛参加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议签订仪式
图为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文本
图为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行业诚信执业公约文本
  •   6月29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江涛出席司法部在湖北武汉召开的司法鉴定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与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司法厅(局)共同签订《推动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协议》。

      6月11日,司法部部长傅政华主持召开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指出制定出台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实施意见,更好地服务长江经济带经济社会发展,是司法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是充分发挥司法鉴定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和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需要。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和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个省(市)司法厅(局)共同成立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工作组,秘书组设在湖北省司法厅。11个省(市)司法厅(局)每半年轮流担任组长单位并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加强信息互联互通。

      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邓甲明在座谈会上指出,司法部提出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工作协同发展,目的是推进11省(市)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大格局下,谋划司法鉴定事业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邓甲明强调,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协同发展,总体上讲,要实现资源协同、管理协同、效益协同,优势互补、共赢发展。当前,重点是要做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走高起点高资质高水平之路。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实地参观考察了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听取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研究院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估中心主任於方博士主讲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评审细则解读》的讲座等,湖北省司法鉴定协会会长刘良代表司法鉴定人宣读《长江经济带司法鉴定行业诚信执业公约》。

      会议由司法部鉴定管理局副局长舒国华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11省(市)司法厅(局)分管领导及司法鉴定管理处(局)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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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研讨会现场 图为与会鉴定机构共同签订诚信执业司法厅
    江涛巡视全省司法鉴定能力集中测评现场
    图为江涛巡视法医临床鉴定能力验证测评现场 图为江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