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召开司法鉴定行业“质量建设年”活动动员会

01.03.2016  13:12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沙闻麟作动员讲话
图为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邓奕强主持会议
  •    2月29日,江西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鉴定行业“质量建设年”活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沙闻麟作动员讲话,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邓奕强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通过在全省司法鉴定行业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全省司法鉴定行业执业活动,提高司法鉴定水平,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制度在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鉴定行业社会公信力,为推进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司法鉴定意见属于我国诉讼法律规定的八种法定证据之一,不仅其本身具有证据功能,而且有印证、判定其他证据的独特功能,对于保障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活动依法、有序、顺利进行,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这种作用的发挥,必须依靠科学的司法鉴定体制来保障,依靠有效的司法鉴定管理来实现,依靠可信可靠的司法鉴定质量来支撑。

      会议提出,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司法鉴定工作中质量建设的难题。要通过开展“十评十查”,着力健全质量保障机制,着力健全质量控制机制,着力健全质量监管机制。,着力健全质量评估机制。要求各地在这次“质量建设年”活动中,对2015年鉴定案件普遍进行一次对照筛查,消除潜藏的“定时炸弹”,坚决纠正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司法鉴定管理人员以及218家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共700余人分别在主会场和100多个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