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在全省司法鉴定行业部署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

29.01.2016  11:26
  •   日前,江西省司法厅下发通知,决定2016年在全省司法鉴定行业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以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切实增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质量意识,持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不断提升司法鉴定行业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在服务诉讼活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重要职能作用。
      通知强调,司法鉴定行业质量建设是一项紧要而紧迫的系统工程,通过开展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年”活动,既要引导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牢固树立质量首位意识,又要推动鉴定机构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和鉴定人整体素质不断提升,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司法鉴定质量的保障机制、控制机制、监管机制和评估机制,确保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全方位、全过程依法依规依程序执业,持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努力让每一个司法鉴定事项都经得起法律的评判、时间的检验。
      通知要求,2016年在全行业围绕“十评十查”的具体工作任务来推进“质量建设年”活动。一评执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情况,重点查司法鉴定的委托协议书是否规范等; 二评遵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情况,重点查鉴定机构是否存在超业务范围鉴定等;三评遵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情况,重点查是否存在未经登记的人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等;四评贯彻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部署的情况,重点查机构是否建立了符合实际的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等;五评落实《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和档案管理相关要求的情况,重点查鉴定文书制作程序等; 六评落实《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和相关鉴定类别对仪器设备配置的特殊要求的情况,重点查鉴定机构仪器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标准等;七评执行《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定》的情况,重点查是否落实鉴定人“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等;八评落实《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的情况,重点查鉴定机构执业场所信息公示是否合乎要求等;九评遵行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情况,重点查鉴定机构是否实行收费明码标价等;十评落实司法鉴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重点查鉴定机构是否按要求明确了重大事项报告责任等。
      通知还就活动总体安排和相关工作要求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