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救妈不救女友”有误导之嫌

29.09.2015  23:00

  司法考试给出“救妈还是救女友”的答案,母亲总是先于女友的,这样的判断遮蔽了本已微妙且需要多方位权衡的家庭关系,有可能使一些人用“简单粗暴”的办法处理类似问题。

  奇葩题目又如约出现在今年的司法考试里。一道选择题里有选项“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要求考生判断这个选项是否正确。在答案揭晓前,许多法学专家在媒体采访中给出的答案是不构成犯罪。但随后司法部公布的答案却显示,甲救女友不救母亲的行为的确构成了不作为犯罪。

  这道题几乎成了今年司法考试的招牌题目,在媒体和网络上形成了热烈的讨论,一些人戏称,一个“千古难题”终于破解了,只救女友不救母亲是犯罪!

  从“刁难考生”的角度讲,这题出得巧妙,短短几句话描述了事件的场景,并且还为考生设置了陷阱。这句话首先表明甲“”救出母亲,其次用“无排除犯罪的事由”提示甲先救女友并非出于紧急避险,而是有机会同时救出两人,但是甲却止步于只救女友。因此这道题中,甲面临的困境并不是“母亲和女友只能救一个时,先救谁”的难题,而是能同时救两人,却没有救母亲。从这个角度考虑,司法部的答案是正确的。

  这道题的陷阱在于,题中表明甲是“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也就是说甲在此情境下只能救一人时,选择了救女友。这符合紧急避险的定义,而紧急避险正是排除犯罪的法定事由。但是题目中又明确说没有此类事由,因此“只能救一人”的困境可能只是甲的主观判断,而不代表实际情形。

  从这个意义上讲,这道题更像是一道阅读理解题,而不是纯粹的法律推理题,能否做出准确的法律判断,不在于是否充分掌握了法律知识和推理技术,而在于是否认真推敲题目的措辞。

  不论这道题在文本和法律推理上是否会导致争议,足够明确的是,就像“彭宇案”一样,这道题很有可能会造成负面的“社会效果”。

  往年司法考试也有一些奇葩题目,但大部分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有实际的案例作为出题基础。现实生活中也发生过“救母还是救女友”的真实案例,但这道题却无法还原到任何现实案例中,题目中描绘的情况不可能发生。

  根据题目预设的场景,描述甲“”救出母亲,实际上仅仅是一个假设的前提,而且是超出对一般人能力要求的预设。按题目中描绘的情况,没有哪位普通人“”去救人。因此即使火场中只有母亲一人在场,儿子出于恐惧和对自身能力局限性的认识,而放弃救助,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目前不少大众媒体上已经出现了诸如《救母亲还是女友?答案:不救母亲构成不作为犯罪》之类简单化的标题。对于没有受过法律专业训练的读者来说,这样的标题极易构成误导,认为无论具体情境,母亲总是先于女友的,这样的判断遮蔽了本已微妙且需要多方位权衡的家庭关系,有可能使一些人用“简单粗暴”的办法处理类似问题。当前社会上早已弥漫着关于“婆婆与媳妇”或“母亲与女友”之间敌意关系的想象,这样“奇葩题目”无异于火上浇油,让这对假想敌获得了法律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