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档案帮他补齐工龄

07.11.2013  13:16
  

      2013年10月20日,抚州市原赣东化工厂下岗职工朱志文一脸焦急地来到市档案馆查找他个人的工作档案,他于1975年进赣东化工厂工作,1979年应征入伍,1982年退伍之后又回到赣东化工厂工作,直到2000年下岗至今。进厂以后从事着有害粉尘作业,现在已年满55周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办理提前退休了,而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他的个人档案中缺失了1988年以前的所有材料,这意味着朱先生1988年以前的工龄劳动部门全部不予认可,于是朱先生急忙来到市档案馆查找凭证,经查档人员初步检索没有查到朱先生的工作介绍信,经再次询问后,得知朱先生是季节合同工性质,劳动部门要他提供相关劳动合同,通过手工检索调阅了9卷档案,查到了朱先生与赣东化工厂签订的1977、1978、1984、1986和1988年的季节性劳动合同,为其提供了5份档案凭证,基本上补齐了1988年以前缺失的劳动合同,并通过劳动部门的认可,续上了1975年至1998年(不含入伍4年时间)在赣东化工厂工作的10多年工龄。

朱先生拿到市档案馆的佐证材料后,顺利办理了退休手续,11月6日,他满脸高兴,专程来到市档案馆表示谢意。感谢市档案馆的热心帮助。

 

                                      抚州市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