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传合:电商竞争,别拿“后悔药”当卖点
手机买了不好用———退,快递员态度不好———退……电商之间的竞争已从价格蔓延到服务领域。苏宁第二届O2O购物节在双十一前率先鸣枪,线上线下同步促销,还推出了大剂量的“后悔药”———30日无条件退换货。(11月10日人民网)
双十一到来之际,苏宁推出线上线下同步促销的措施,确实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尤其是成为苏宁第一任“首席惊喜官”李斌,通过免单、抽奖、送礼等为微博粉丝带来惊喜,且每天随机送出10粒“后悔药”。看得出,为了举办020购物节,苏宁费尽心思进行了思虑谋划。
照理说,为了提高产品竞争力,搞点促销措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毕竟,电商间的相互竞争和促销,对于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市场占有率大有益处,而最终受益的还是消费者,值得称道。
然而,电商之间的竞争,凭借的是良好的信誉、过硬的质量和优质的服务。倘若是为促销而促销,甚至为吸引公众眼球,别出心裁,搞出点奇闻异事,就显得有点与市场不太合拍了。众所周知,市场竞争讲究的是在同一市场条件下的公平竞争,离开了公平,竞争就失去了原动力。
再来看看苏宁开出的“后悔药”,消费者30日无条件退换货,包括人为原因把商品弄坏,甚至买家认为快递员不帅也可以退货等。这样的后悔药,看似很有效,实则是毫无实际意义。试想,有谁会因为快递员不帅去退货呢?果真这样的话,消费者岂不成了不近人情的异类?再说,人家买家买的是商品,看重的是电商的产品质量和信誉,与快递员帅与不帅有什么关系?如果真的出现因为快递员不帅而退货的情况,也是令人难以理解和不可接受的。这不仅是对快递员本人的不尊重甚至侮辱,也有损苏宁大电商的形象。
再说,所谓的“后悔药”,无非是电商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为了扩大产品销售而采取的竞争手段,亦无可非议。问题的关键在于,不管是搞市场竞争还是促销措施,没有必要单纯拿后悔药当“卖点”,更不必拿快递员人格开涮。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的竞争既有失公允,消费者也不会买你的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