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一便民中心拟建小区内 遭业主一致反对

04.06.2015  08:06

小区的便民服务中心,本该受到居民们的欢迎。然而,在吉安市青原区青原苑小区,业主们却不是这样想。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请听报道:
在青原区青原苑小区3栋和5栋之间的绿化空地上,竖着一块牌子,根据上面的简介,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就准备建在这里。但业主熊水根对此很有意见:
【录音:我们业主一点都不知道。如果他这里一建,400来个平方,阳光也挡住了,风也挡住了,业主住在这里都不方便。】
业主们反映,当初买房就是看中这片绿地。业主彭芳:
【录音:第一规划部门没有批准,第二个土地部门也没有批准,他在这里盖房子就是违规建筑。】
青原区河东街道贸易广场社区一名姓刘的工作人员,在听完业主的意见后,给出了这样的回答:
【录音:意向性的想在这里建一栋办公用房,方便居民办事,这里居民实在太多。大家不同意就没这个想法,哪里会强行在这里做。】
占绿地建服务中心是否合法呢?记者也咨询了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乐熙军律师:
【录音:根据2007年10月1日实行的《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是归全体业主共有的,所以,要改变绿地的用途,第一要征得业主的同意或业主大会的同意,第二是必须变更相关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