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严”字当头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从政行为
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日前,吉安市印发《中共吉安市委关于严格执行省委作风建设“二十条”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从政行为的通知》,对全市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重申和提出“一个严守、十二个严禁和三个严格”的要求。
“一个严守”,即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准口无遮拦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不准公开发表与中央精神相悖的言论;不准编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不准搞非组织活动;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准以“同乡会”、“战友会”、“同学会”等形式搞团团伙伙。
“十二个严禁”,具体是:严禁违规吃请,重申不准同城用公款吃请、不准超标准安排公务接待、不准出入私人会所等六个不准。严禁工作日饮酒,重申不准在工作日午餐饮酒、不准着制式服装到公共场所饮酒、不准酒驾。严禁违规兼职,重申了领导干部不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在编人员不准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或中介机构兼职取酬等三个不准。严禁违规用车或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按照即将实行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及其他有关规定,对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重申了五个不得。严禁组织或参与以钱为赌注的活动,重申了不准组织或参与以钱为赌注的活动等三个不准,以及“凡组织或参与以钱为赌注的活动的,一律先予免职,再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的规定。严禁借婚丧喜庆敛财,重申和提出了不准利用职务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五个不准。严禁违规插手干预项目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当前正在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的要求,重申了三个不准。严禁跑官要官,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严禁带病提拔干部,严禁突击提拔干部等四个方面,针对在选人用人方面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重申和提出了十个不准、二个不得、四个一律(跑官要官者一律不得提拔重用;对违规超编制限额、违反规定程序进入的人员,一律清退;干部选拔任用中凡超职数的一律不予研究;凡因非客观原因提名失准、考察失真、监督失效,导致用人不当、违反规定选人用人,以及造假骗官、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的要求。严禁损害群众利益,主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有关纪律规定,重申了二个不准。
“三个严格”,即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出国(境)有关制度。分别对相关领导干部外出报备作出了详细规定,对领导干部哪些重大事项需要报告、如何报告作出了详细规定,重申了领导干部出国(境)、持有出国(境)证件的管理规定。(吉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