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严明村"两委"换届选举“十不准”

28.11.2014  14:08

  近日,记者获悉,为严明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规范竞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工作环境,我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提出了换届选举竞选对象“十不准”和工作人员“十严禁”的纪律要求,并统一印发到所有村(社区)张贴,要求各地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换届选举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换届选举竞选对象做到“十不准”,即不准通过吃请、送钱送物等方式拉票贿选;不准利用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不准冲击选举会场、毁损票箱、撕毁选票;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诋毁中伤他人;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侵犯他人选举权利;不准对检举、控告选举工作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不准在换届前非正常转接党组织关系;不准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滥发补贴和奖金;不准换届后不按规定进行交接;不准怂恿、煽动、诱使他人实施上述行为。

  各级党员干部和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在指导、组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要坚持公道正派,做到“十严禁”,即严禁违反换届选举工作的标准、程序和纪律等规定;严禁封官许愿,说情打招呼;严禁在换届选举中隐瞒真相、弄虚作假;严禁跑风漏气,泄露未经批准对外公开的信息;严禁采取授意、暗示等方式,把个人意志转化为以组织名义来推荐干部;严禁利用推荐、考察之机谋私利、徇私情、泄私愤;严禁听信、散布、传播违背法律政策的言论、消息;严禁收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礼金;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其他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怂恿、煽动、诱使他人实施上述行为。据了解,根据我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总体安排,各地换届选举工作集中在今年10月至明年2月进行,目前各地换届选举工作已从准备工作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相继进入组织选举阶段(11月下旬至明年1月下旬),而后将进入后续工作阶段(明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最后是检查验收阶段(明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