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中院全面拉开“争创”活动大幕

29.03.2016  18:58










        江西法院网讯    3月28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坚持弘扬井冈山精神  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动员大会,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吕清泉出席了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星对活动开展进行具体部署,党组成员、副院长彭海杰主持会议。   

        会上,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尹健雄传达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葛晓燕在全省法院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井冈山视察时的讲话精神研讨班的讲话精神。

        就如何弘扬井冈山精神,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刘星指出,弘扬井冈山精神,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是向上看齐、树立核心意识的要求。作为处在井冈山精神发源地的吉安法院人,作为井冈红土地上革命事业接班人的吉安法院人,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上级法院部署保持一致,激活红色基因,做传承、弘扬井冈山精神的表率,在弘扬井冈山精神中做示范、带好头、出亮点。他接着分析了该院开展争创活动的优势和不足。他认为,开展“争创”活动的关键要树立必胜的信心,并强调,弘扬井冈山精神,争创一流工作业绩,要进一步“严管”,大力加强干警队伍管理、加强案件质效管理、加强窗口部门行为的规范;要下力气“实抓”,抓“执行难”问题的解决、抓好面向群众的宣传工作、抓好信息化与审判的融合工作等。

        吕清泉就如何开展好争创活动作了进一步的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坚持弘扬井冈山精神  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活动要求上来,要把“为什么”和“怎么”开展争创活动这两个核心问题搞清楚,开展争创活动是推动全市法院更好更快发展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要把全市法院干警的行动统一到争创活动的部署上来,确保争创活动人人自觉、人人参与、人人有为,推动形成众志成城齐心干、奋力拼搏争一流的生动局面。二要全面把握争创活动的核心内涵和实践要求。开展争创活动不能把坚持弘扬井冈山精神和争创一流业绩割裂开来,坚持弘扬井冈山精神是思想指引,争创一流业绩是弘扬精神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将井冈山精神落到实处的具体体现。开展争创活动要全面把握葛晓燕院长对争创活动提出的要求,全面落实省院对争创要求的总体部署和规划。三要深刻领会争创活动的本质,争创活动实质上是要求法院干警进入一种精神状态和精神境界,一种工作标准精益求精的精神状态,一种创业干事你追我赶的精神境界。开展争创活动要明晰法院的战略目标,明确每个人的工作标准和目标追求,开展争创活动不能离开我们的优势,也不能忽视我们的短板;不能离开服务大局搞争创,不能离开群众的司法期待搞争创,不能离开信息化和审判工作的融合搞争创,不能离开司法改革搞争创。

        会议还表彰了该院2015年所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