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弋阳县多所中学违规补课 诸多借口花样百出

09.07.2014  10:56

  吉安县多所高中要求学生暑期补课 吉安县立中学:这是“延期放假

  近日,来自吉安县立中学、吉安县第二中学的多名同学向本报反映,称学校违反教育部门规定,要求由高一升入高二的学生参与暑期补习,并交纳900元补课费。

  对此,吉安县教育局表示,经查,上述学校确实安排了暑期课程,其补课原因是部分教学计划未完成,所以延期放假。然而,记者从吉安市教育局了解到,按照规定,学校教学进度跟不上不应成为补课理由,因此“延期放假”这一说法站不住脚。

  学生投诉:期末考后不放假,轻松暑假难享

  “本学期都结束了,学校为什么要拿补课占用我们的暑假?”7月8日,吉安县立中学一名秋季将进入高二的同学告诉记者,6月27日期末考试结束后,学校通知从6月28日开始暑期补课,7月25日结束。“补课时间将近1个月,每天8节课,周末不休息,一半的暑假就这样没了。

  该同学透露,暑期补课费为900元,现在学校还未收取,但按往年惯例是开学时再交。

  类似情况也同样出现在吉安县第二中学,该校的补课表变成了“暑期兴趣小组活动安排表”,但表上全是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

  县教育局:“延期放假”可以理解

  记者注意到,在2012年与2013年,吉安县立中学也多次因暑期补课遭到投诉。今年,该校给出的解释也和往年一样:学校并没有补课,而是延期放假。因为中高考期间,学校被选定为考点,所以学生此前放了10余天假。考虑到有些教学计划没完成,学校决定延期放假。

  “学校的课程没上完,适当补齐还是有道理的。”接到投诉后,吉安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了解,吉安县立中学、吉安县第二中学确有暑期上课安排,补课将持续10余天,待其落下的教学课程补齐后,便会在15日前结束。

  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补课

  针对暑假补课问题,省教育厅早已下发“禁补令”,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学生补课。今年6月中旬,吉安市教育局也明确指出,各中小学必须在6月30日前完成所有检测考试,学生在7月4日前全部离校,暑假期间严禁中小学违反规定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对于吉安县教育局认可个别学校延期放假的做法,吉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表示“不妥”。该科负责人告诉记者,6月为考试月,各地均有高考、中考、学业水平考试借用学校教室的情况,吉安县县属高中不能以此作为补课的借口。“教育局均会提前通知各校统筹安排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跟不上的情况是不应该出现的。

  吉安市教育局表示,该局将对吉安县县属高中补课之事进行调查,如发现情况属实,将立即叫停。(记者 万仁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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