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县、永修试水科级干部“报家底”

17.04.2015  11:30

    目前在全国层面,个人事项申报还仅限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对于科级干部申报,中央并无明确要求。然而,16日,记者从组织部门获悉,江西吉安县、永修县敢于先行先试,在科级领导干部中推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专家表示,两县的做法对预防基层科级干部腐败增加了一道防火墙和过滤网,可防止“苍蝇”变“老虎”。

   909名科级干部填报“家底

  从今年开始,吉安县在正科级领导干部中推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目前,全县143名正科级领导干部亲笔、如实填报了“家底”,主要包括本人工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以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资产和经营情况等14项内容。

  除吉安县外,永修县也已启动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据了解,这共涉及19个乡(镇、场、企业集团)、69个县直单位的766名科级领导干部。该县填报内容比吉安县多2项,共计16项。

  如何确保干部填写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吉安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表示,该县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县委组织部审核层层把关制度,坚持“四个不接收”:上报人员不全不接收、填写不完整不接收、填写不规范的不接收、无单位领导审签不接收——以确保“家底”真实准确。

  永修县为保证报告事项的真实性,建立了个人事项核查制度。要求领导干部本人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该县还规定,涉及党政正职、相互交叉进行审签,涉及县直二级单位的科级领导干部由上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签审。

  针对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等情况,两县也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吉安县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或诫勉、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措施。

    可防止“苍蝇”变“老虎

  十八大以来,“大老虎”落马的消息不断曝出,同时一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也不断被发现,出现了不少“小官大贪”的例子。如去年我省各地至少查处了6起百万级“小官大贪”案,涉案总额高达2600多万元;查处数十万级的贪腐案则有近20起,涉案总额也有数百万元。

  在这些“小官大贪”例子中,“犯事”的基层科级干部不在少数。“制度管理疏漏、监管机制缺陷是导致‘小官大贪’现象频现的最主要原因。”吉安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吉安县、永修县在科级领导干部中推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预防基层科级干部腐败增加了一道防火墙和过滤网,收紧了制度的篱笆,同时彰显了深入反腐的诚意和决心,可防止“苍蝇”变“老虎”。

  吉安县、永修县试水科级干部“报家底”其实也是对今年我省首轮专项巡视的有利补充。根据省委部署要求,今年我省要完成对44个县(市、区)的巡视,而在县(市、区),科级干部尤其是正科级干部都是部门主要领导。因此,科级干部“报家底”这一举措,也是发现基层干部有无贪腐问题的重要渠道之一。

   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威力显现

  今年2月,省委组织部发布消息称,今年起江西将对所有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核实,并形成工作常态。而吉安县、永修县已悄然拓展到科级干部,这与我省副处以上干部“逢提必查”实现了“接轨”。

  九江一位33岁的正科级干部表示,随着个人申报的不断深入,在以后的工作中,自己如要提拔升迁,肯定会面临财产申报、公示或者抽查。

  事实上,抚州、赣州等地均在推行新提任科级干部(还包括新选调录用交流科级及以下干部)财产公开试点,其中,赣州市于去年下半年开始在安远、于都等10个县推行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公开试点。

  去年以来,安远县在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申报家庭财产情况的基础上,对4批次115名拟提拔重用干部开展了任前财产、政绩、家政“三公示”工作。16日,安远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介绍,该县充分运用了公示成果——去年以来,已对48名干部财产申报和财产、政绩和家政“三公示”资料进行查询,对23名拟提拔重用人选个人事项进行了验证,为纪检和司法机关提供办案依据25条。

  由此可见,在我省,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这一倡廉制度威力正在不断显现。记者还观察发现,2015年,我省“打虎拍蝇”力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政府权力清单等治本工作也在不断加强,从“不敢腐”到“不能腐”的标本兼治在不断提速。(记者 袁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