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法院“三剂良方”有效化解行政纠纷

09.12.2014  19:18

    新华网江西频道12月8日电(刘红连)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不断创新行政审判模式,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全面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开出“三剂良方”,努力提升行政司法审判和服务的质量,促进行政纠纷的预防和化解。

     系统培训,提升行政审判队伍素质。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行政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进一步提高行政司法水平和办案能力是行政审判人员的当务之急。今年,该院针对岗位交流后的行政审判队伍的实际情况,为法院行政审判人员及时“充电”,积极进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审判实务等多项业务系统培训,组织案例研讨会开展实务研讨、撰写年度案例、法律文书展评等活动。通过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培训,提升行政审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

     强化沟通,构建互动联动机制。 该院高度重视加强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之间的良性互动。一方面,坚持“走出去”,不定期深入辖区行政机关,企业、社区采取开办法治讲座、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实现信息沟通共享。坚持将协调机制贯穿到行政审判的全过程,对重大案件特别是复杂敏感、影响面广的群体性行政诉讼案件,主动邀请行政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参与协调,提高协调成功率;另一方面,坚持“请进来”,主动邀请行政机关负责人及相关执法人员走进法院,参加旁听庭审等活动,及时通报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听取行政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对行政审判中遇到的带有普遍意义的程序性问题,帮助行政机关完善执法工作方式方法,从源头上遏制不当执法行为的发生,避免产生行政争议。

     加强监督,增强诉讼活动的透明度。 该院通过定期寄送《工作简报》等方式不断加大与人大的联系,在行政审判工作中与人大保持信息沟通,及时处理人大代表意见,并将处理结果向人大作出反馈,对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依法审结后及时向人大代表报告审理情况,听取代表意见;同时通过优化和简化庭审程序,拓宽司法公开渠道、提高当庭宣判率,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1件,其中协调成功结案14件,协调成功率达66.7%,还有7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达成和解,案件得到和谐执行,收到“官民”和谐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