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环保局约谈环境违规企业

07.12.2015  18:01

      近日,吉安县环保局依法对吉安市正邦畜禽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就未对该公司合作养殖户落实环境保护监管义务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

      约谈会上,针对吉安市正邦畜禽有限公司未加强对合作养殖户的环境保护监管义务,导致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的问题。吉安县环保局明确提出,该企业必须按照农业环保部门规定,要求合作养殖户上治污设施,并经农业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决定是否供应猪苗;必须约束监管养殖户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并确保外排粪污达标,否则必须停止供应猪苗;必须落实合作养殖户的排污费缴纳义务,由正邦公司负责代缴;依法落实对合作养殖户的法律主体责任,因监管不力导致污染事故,由该公司承担法律主体责任,依法承担环境保护违法行为损害后果的连带责任。

      随后吉安县环保局与该公司签订了环境保护责任书并要求该公司要增强环保优先发展和生态红线意识,依法养殖,履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