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三严三变”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吉安市不断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坚持从规划管控、土地供应、批后监管等关键环节入手,做到“三严三变”,精打细算,充分利用好每一寸土地。
严格规划管控,从“服务项目”向“服从规划”转变。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作用,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推动农村人口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产业向功能区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在遵循产业布局的前提下,按照大项目大布局、小项目巧安排的原则,科学规划布局具体项目用地,努力避免边角废料地浪费弃置。在具体项目选址上,做到能用荒地的不用耕地,能用劣地的不用好的,能少占地的不多占地。
严格项目准入,从“招商”向“选商”转变。认真执行国家产业和供地政策,严控用地规模,出台了《吉安市工业园区工业土地利用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工业园区项目前置准入条件,对投资规模小于1000万元或用地规模低于10亩的工业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单独供地,采取租赁或购买标准厂房的方式进园生产经营。同时明确所有入园工业项目原则上投资强度和实现税收分别要达到150万元/亩、8万元/年·亩以上,其中省级重点园区分别要达到200万元/亩、12万元/年·亩以上,还必须符合工业用地控制指标、环保等要求。还规定各工业园区必须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执行项目准入审批规定,以产业集约化促进园区节约集约用地。
严格土地供应,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对拟落户项目提前拟定供地方案,确定供地面积、容积率等指标,规定除安全生产或工艺流程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建单层生产厂房外,其他项目和所有项目的办公生活配套用房必须建设多层、高层建筑,努力保障其用地既不超出当前需要,又能适应中远期发展要求,做到宗地集约利用。对确需建一层建筑的,由园区管委会审批,且建筑物层高不低于8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