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全面体检”矿产开发利用情况

30.03.2016  18:59

为加强对矿山企业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促进矿产资源有效保护和利用,吉安市从3月中旬开始,对全市2015年度矿产开发利用情况开展年度检查,全面深入进行“体检”。

此次年检工作按照属地和分级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各矿山企业均由所在地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进行初检。其中县级发证矿山企业,由所在地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年检;市级发证矿山企业,由市国土资源局年检;省级发证矿山企业,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由市国土资源局年检。

年检的对象为持有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人,其中包括2015年度新发证的采矿权人。年检内容严格依照国土资发〔2012〕64号文件要求设定,并对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存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采矿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缴纳等情况进行重点审核。对存在问题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矿山企业,年检将确定为不合格,不予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登记等有关审批手续。

目前,各县(市、区)国土局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初检工作,整个年检工作将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