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25.01.2017  21:11
      日前,吉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春节期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不得以挂牌、开门、奠基、剪彩等名义燃放烟花爆竹。

      文件明确落实情况将作为对各地各单位文明单位评选、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同时,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向市民发布了《吉安市2017年春节期间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规定禁限燃放时间,划定禁限燃放区域,倡导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新春佳节,着力营造文明、绿色、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