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加快推进“危仓老库”维修改造

20.05.2014  18:45
  近日,吉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抓好国有粮食企业“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进一步加快推进“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

  一是切实加快“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进度。要逐库逐点制定维修改造工作进度表,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切实加快维修改造工作进度,已经开工的项目要加快施工进度,争取早稻上市前完成;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应立即组织施工,确保在10月31日前完成改造工作。

  二是严格确保“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质量。要按照粮食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定要求,严格按程序操作,着力实施“三改造”,即改造仓房、改造设施、改造环境,逐步消灭危仓老库带病存粮现象。要认真抓好施工监督,加强建材质量监督,严禁使用伪劣建材,严防偷工减料,保证质量达标。

  三是积极筹措“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资金。获得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县要从中安排20%以上资金支持“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没有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由同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对因土地处置、自筹资金一时不能到位的,当地政府可以通过财政垫付等方式先行解决资金问题。

  四是切实加强“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组织领导。按照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由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负责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全市“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吉安市粮食局  黄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