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召开“河长制”现场推进会

14.12.2016  13:07

12月9日,我市在新干县、峡江县召开“河长制”现场推进会,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稳步开展“清河”行动。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上午参观考察了峡江县马埠镇河长制办公室、沂江水马埠段,新干县大洲水库、城市湿地公园、新干县河长制办公室。在考察过程当中,市委喻志勇副书记、市政府王大胜副市长仔细询问了当地政府开展河长制工作情况,现场查看了有关资料,认真倾听了当地群众对河流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喻志勇副书记指出,通过考察,看到县、乡两级真正动起来了,说明工作做得扎实到位,尤其是树立了“把河道当街道、把库区当景区”的水环境治理理念,探索了“综合施策、系统治理”的河湖管护做法,建立了系列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了河湖治理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他强调,全市各县(市、区)要充分汲取这两个县的工作经验,全力推进河长制工作。王大胜副市长指出,两个河长办都做到了图表上墙、制度上墙,人员到位、机构健全、机制完善;三个治理项目都做到了主体明确、管理规范、治理有力、成效明显,充分体现两县对推进“河长制”工作高度重视、高度负责。

下午召开大会,喻志勇副书记宣读并颁发了吉安市总河长第1号令。他指出,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围绕“河长制”工作部署,迅速行动,尽心尽责,成效初显。通过近一年的努力,全市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工作组织体系,河流水质水环境持续好转,为吉安在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上走前列,实现绿色崛起打下了坚实基础。他强调,要抓好“河长制”工作,必须不断深化认识。抓好“河长制”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有关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绿色崛起的现实选择,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客观需要。要抓好“河长制”工作,必须强化措施。要以河长为主抓整治,系统的思维抓整治,源头为重点抓整治,工程的手段抓整治,法治的理念抓整治,及群体的力量抓整治。要抓好“河长制”工作,必须切实加强领导。要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考核问责;全市上下要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硬的举措,切实把全市河流水库治理好、保护好、管理好,为建设空气清新、河流清澈、大地清洁的美丽家园,践行“三个走在前列”,实现全面小康绿色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政府王大胜副市长对“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指出,我市今年“河长制”工作总体感觉是重视高、起步早、推进实、成效好,突出表现为领导重视、推进有力、机制较全、成效较好,但还是存在重视程度不一、职责分工不明、工作保障不够等问题。他强调,要解决这些问题,做好“河长制”工作,就要做到五个“进一步”: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围绕年初下发的《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四个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保障“河长制”各项工作职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健全河库水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完善河库管理地理信息平台,建立水生态污染综合执法平台,进一步增强治水能力,为推动水生态领域协作治理提供技术支撑;要进一步实施“清河行动”,目前全市查摆出的53项重点整治问题已整改21项,对于剩余的32项,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精心部署实施,确保整改到位;要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要坚持以项目为抓手,把“河长制”实施与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结合起来,实行工程性项目与生态性项目一起建,掐准时间表、挂出作战图,推进科学治水建设进程,确保完成全年建设任务。

市河长办主任、市水利局局长彭金平同志通报了全市河长制工作情况。他指出,全省“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地各部门尽心履责、通力协作下,我市“河长制”组织体系基本建成,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试点工作得到稳步推进,“清河行动”取得初步成效,水库水质继续得到好转,宣传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市“河长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合力有待加强、能力建设有待完善、工作实效有待推动、污染防治有待强化等几个方面,这些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完善。

会上,新干县、峡江县、遂川县、井冈山市、市委农工部、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城建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就“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发言。

全市13个县(市、区)分管领导、河长办主任,市委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市河长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