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四制共管土地整治项目

19.05.2016  18:10

为规范项目实施,强化行业监管,近日,吉安市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通知》,实行四制,严格共管,确保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每一环节均达到规范要求,着力打造土地整治精品工程。

实行项目设计方案审批制

参与土地整治项目测绘和设计投标的单位,测绘单位必须具备丙级以上测绘资质及相应测绘专业人员;规划编制单位必须具备乙级以上规划设计资质,且具有规划设计、农田水利和价格预算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投标时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和相关成功案例。技术单位在中标后,测绘单位人员绘制不小于1︰2000比例现状地形图,提交相应的电子和纸质成果,编制测量报告;规划设计单位人员依据测量成果编制规划方案,经论证并由价格预算人员询价后编制项目预算书,形成规划方案及项目预算送审稿供专家评审。

实行项目实施责任制

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规定择优选定施工和监理单位,不得变相肢解项目规避招投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为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按照设计和合同要求按期保质完工;完工后,根据工程实际编写施工总结报告,测绘制作竣工图和图例。监理单位全面履行监理责任,负责项目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并组建项目现场监理机构,派监理人员进场,具体负责监理合同的履行;监理单位负责各单位、分部、单元工程的评定、验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各施工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

实行项目报备审查制

严格按照省厅(赣国土资字〔2016〕21号)文件要求,充分运用“一张图”管理,认真审查项目备案信息,重点审查项目建设规模、新增耕地面积、竣工工程量、投资额及资金来源、合规性、地类变更、耕地质量等级、位置坐标等内容,确保项目备案信息准确无误。

实行项目绩效末位淘汰制

每年组织各县(市、区)局分管领导、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和专家代表,对承担测绘、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和项目监理等单位进行评议并公布结果,严格末位淘汰,将工作不认真、影响恶劣、成果质量差的参建单位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在辖区内承接同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