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学习贯彻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
近日,吉安市民宗局组织全局机关干部,集体学习传达了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省委书记鹿心社的重要讲话。与会人员原汁原味、原原本本学习了鹿心社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陈兴超作所的工作部署。
大家表示,吉安作为全省宗教工作重点市,宗教工作在全省具有特殊敏感性,做好新形势下全省宗教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省委鹿心社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着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着力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广泛团结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为建设小康、绿色崛起贡献积极力量。结合吉安实情,提出了四点贯彻意见: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为传达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特别是省委书记鹿心社重要讲话精神,研判形势,部署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在全市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参照全省参会规格和规模适时召开。
二是出台实施意见。结合吉安宗教工作实际,由市委统战部牵头,市直相关部门组成专题调研组,就宗教工作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讨论”活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
三是理顺机制体制。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理顺机制,完善体制是关键。目前,从市本级到各县(市、区)宗教工作部门,都不同程度存在编制少、人员少、经费少、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全市以此为契机,完善市、县宗教工作机制体制,特别是对一些没有执法主体资格,长期无编无人无经费的县,要进行重点督办。
四是列入考核体系。鉴于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 16号)已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宗教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把宗教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评价考核体系,将贯彻执行宗教工作政策法规,妥善处置涉及宗教各类问题作为衡量工作能力和绩效的重要内容。”从明年始,吉安拟将宗教工作列入各县(市、区)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进行考核。(供稿:刘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