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将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等级制

01.03.2016  12:43

  为提高乡镇干部待遇,稳定乡镇干部队伍,近日,市政府核准了我市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的乡镇边远等级划分。各县(市、区)根据辖区内各乡镇的艰苦边远程度、交通便利程度等因素,确定等级的划分上报市政府。全市226个乡镇、街道,除12个街道不能实施外,其余214个乡镇划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一般乡镇92个,边远乡镇74个,最边远乡镇48个。

  据统计,全市51064名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工作补贴的标准,依据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时间和乡镇边远等级确定。按在乡镇工作年限不满10年、满10年不满20年、20年及以上的三个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200元、300元、400元,在边远、最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分别再增加50元、100元。实施后,乡镇工作补贴每月最多可达500元,最少可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