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扩权强镇壮大乡镇“筋骨”

04.02.2016  10:33

  “这两年,政府小城镇建设力度大,老百姓是直接受益者,散步有公园,跳舞有广场,同城里没什么差别。”1月30日,青原区富滩镇居民陈江允谈起镇里的变化十分高兴。

  富滩镇被列为全市吉泰走廊10个优先发展镇和43个扩权强镇试点镇。近年来,该镇新建占地1.5万平方米的宋溪公园,为居民健身休闲提供了良好去处;农贸市场,圩镇绿化、亮化、美化等工程紧锣密鼓地开展;投入1300万元将宋螺公路按照城市主干道标准进行升级改造。

  “扩权使我镇机制更活了、产业更优了、人气更旺了、基础更好了。强镇让我们财力更强了、群众更富了、生活更美了。”谈起扩权强镇,富滩镇党委书记廖邦烘告诉记者,自从市里出台《关于实施扩权强镇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的意见》后,镇里用好资源、抓住契机,坚决落实市委提出的“三个二”目标要求,在自我“革命”和自主探寻中蝶变。

  为将扩权强镇在全市进行推广与辐射,市委、市政府于2013年出台了《关于实施扩权强镇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的意见》,扩权强镇在我市逐步展开,全市乡镇竞相发展,形成了县域经济社会多点多级支撑发展的新格局。在2014年试点成功、全省推广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深化试点,试点乡镇从28个扩展到43个,赋予试点镇更多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施行政管理“放权”、财政管理“放宽”、人员管理“放活”,扩大镇域经济社会发展管理权限,增强发展活力。

  在财权方面,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试点镇发展的财政体制,合理划分县(市、区)与试点镇的事权,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县(市、区)与试点镇的财力分配关系,实现财力适度向试点镇倾斜,促进试点镇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划分税种、核定基数、超收全返”财政激励机制。以2013年为基期年,从2014年起,实行“一定五年不变,超收部分全额返还”,充分扩大试点镇的财政支配权。

  “事权的下放给予了乡镇更多的自主权;人事权的下放则能够提升机关效率;财权的下放能够加强乡镇的基础设施建设,从而带动镇域内相关产业的发展,使得乡镇产业、民生都能共享扩权强镇带来的成果。”吉水县八都镇相关负责人介绍。

  目前,各试点镇各显其能、各出新招、各创特色,通过内部“挖潜”攻坚破难。在破解资金难题上,新干县大洋洲镇、吉水县八都镇等乡镇通过运作好土地这篇文章,提升了土地“含金量”,填补了建设资金“缺口”;在破解人才紧缺难题上,井冈山龙市镇探索实行政府雇员制,对规划设计、预算评审、工程监理等专业性人才购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