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旱地改水田工作现场会顺利召开

08.04.2015  17:47

为全面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有关规定,保障地方经济建设发展用地,满足各类建设占补平衡需要,泰和县率先在吉安市组织实施了旱地改水田项目。为有利于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总结积累工作经验,4月3日,吉安市旱地改水田工作现场会在泰和县召开,吉安市国土资源局和泰和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出席现场会。吉安市国土资源局耕保科、地籍科、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人及相关同志,全市13个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人参加了现场会。

与会人员首先观摩了我县沿溪镇仓岭村1200多亩“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现场,察看了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展。在工作汇报会上,泰和县作了“旱改水”整治项目经验介绍,其他县(市、区)进行了工作情况汇报。吉安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对该县在项目实施上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号召其他县(市、区)认真学习借鉴好的作法经验。会议同时强调,我省出台的“旱地改水田”政策与群众意愿一致,是接地气的民心工程,泰和县在实施“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工作走在了吉安市前列,要千方百计、想方设法把这项民心工程做好做实。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旱改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早部署、快行动,确保年底前各地至少要1个项目验收报备。二是狠抓工作落实,规范项目实施。选址要科学,尽量做到集中连片,群众基础好、工作积极性高的地方。认真做好“旱改水”实施前征求群众意见等阶段性工作。严格抓好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按资金预算使用到位。三是严格把好工程建设质量“七关”:即项目立项关、新增水田面积测量验收关、项目工程量签证关、项目竣工图审查关、项目工程量复核关、“旱改水”新造水田质量关。并再次强调,严禁系统内干部职工和其亲属插手或参与土地整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