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14.07.2015  18:41

近日,吉安市出台了《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逐一明确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本原则、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加快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方案》明确,今年将完成房屋、土地、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机构组建、资料移交、窗口设立和流程再造等工作。从明年1月1日开始,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将实行“新开旧停”。“新开”:即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开始工作,所有土地、房屋、林业等不动产登记在新窗口统一受理并颁发统一的不动产产权证书;“旧停”:即原房管、林业等部门的旧窗口停止工作,不再办理任何不动产登记业务。同时,新证书投入使用,原来已经颁发的相关证书继续有效。并将按照便民利民原则,通过建立健全“一站式服务”、制作办事指南或手册等配套措施,方便企业、群众申请和办理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