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水库水质治理成效明显

26.07.2016  12:37

吉安市经过近3年的综合治理,全市水库施肥养殖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水质明显好转。据监测,全市47座大中型水库中,水质优于或达到Ⅲ类水的有45座,达标率由治理前的34%上升到95.7%;小(二)型以上水库中,水库水质优于或达到Ⅲ类水的有881座,达标率由治理前的13.2%上升到73%;全市31座饮用水源区水库全部达标。在今年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的“河长制”责任书中,明确规定小(1)型以上水库水质100%达标,小(2)型水库80%达标。

吉安市河流湖泊众多,水资源丰富。全市有大型水库6座、中型水库41座、小型水库1208座。受传统农业生产影响,我市大部分水库存在养殖现象,水库水质受到不同程度污染。据调查,2012年底全市大中型水库中,水质优于Ⅲ类水的仅有16座,占总数的34%;小型水库无养殖的为159座,占总数的13.2%,存在各类养殖的有1047座,占86.8%,全市近9成水库水质存在污染问题,水库水质治理任务艰巨。

为解决水库养殖污染问题,从2013年起,吉安市开始实施水库水质污染专项治理。市委、市政府连续3年将水库水质保护治理写入市委1号文件,并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的水库水质保护领导小组。主要市领导亲自研究、调度、推动整治工作,多次现场办公,深入水库调研指导、解决问题。

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水库水质治理公示牌1100多块,发放张贴水库水质治理通告5000多份。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水库进行了拉网式清理,建立了水库养殖情况台账。全面开展以收回水库承包权为重点,取缔肥水养殖为目标的退养清理行动,实行人放天养。全市共签订清退合同223份,签订补充协议839份。出台并严格执行禽畜养殖“三区”规划,明确划定了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

我市投入治理专项资金3004万元,共拆除、关停禽畜养殖场298座,拆除栏舍13万平方米。从环保、水利、农业、公安等部门抽调人员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利用畜禽粪便、化肥等从事水面养殖的行为,不断规范畜禽粪便的运输、处置方式。定期开展水库巡查,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及时纠正并进行处理。3年来,全市共查处水库水质污染案件576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23份。进一步强化水库水质动态监测,监测面由大中型水库,扩大到所有小型以上水库;监测频次由半年一次调整为每季度一次,干旱、枯水季节另外增加采样频次;监测指标由原来的常规检测扩大到24项参数。凡监测不达标的水库,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