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质监局出台落实市委市政府“1+12”意见10条服务措施

24.03.2014  19:04

  为贯彻落实吉安市委、市政府“1+12”意见,更好地服务于吉泰走廊建设,近日,吉安市质监局出台了落实市委、市政府“1+12”意见10条服务措施。
  在围绕发展升级,加大服务企业工作力度方面,坚持服务企业“五帮助”,督促企业整改“七不罚”,支持园区企业发展“一免费一优惠”,即免费帮助企业查询标准材料。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产品,指导帮助企业制订企业标准。市质检中心对井开区和县(市、区)工业园区内企业的计量器具检定费收费实行30%优惠。
  在围绕小康提速,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方面,积极开展“质量兴市”工作,牵头撰写《2013年吉安市质量状况报告》,开展名牌、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规划培育工作,力争2014年,全市创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江西名牌产品8个以上。启动首届市长质量奖的评审、认定工作。尽快起草《井冈蜜柚》标准并报送省质监局批准发布为地方标准,免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积极引导和培育井冈蜜柚争创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在围绕绿色崛起,推进结构调整方面,紧紧围绕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每年组织制修订农业技术标准3项。抓好永丰县政府和第八批国家级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第六批省级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引导和帮助我市名、特、优农产品及其生产企业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HACCP认证和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指导井冈山管理局、移动集团吉安分公司、江西金鸿马物流有限公司、江西嵘源国际温泉度假村等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不断推进服务行业的标准化。对节能产品、再生资源产品、耗能替代产品的市场准入,实行“绿色通道”。
  在围绕构建和谐平安吉安,确保质量安全方面,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预防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对特种设备实施动态监管,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创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力争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一方平安。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组织开展生产领域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投资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放心满意的购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