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有效处置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

01.03.2017  02:33

吉安有效处置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

及时交办 集中督办

  “万安县涧田乡涧田村党支部书记赖国萍因违规向农户收取危房改造费用和不正确履职造成集体经济损失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日前江西省吉安市纪委通报的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之一,也是该市整治基层“微腐败”取得的成果。

  去年7月以来,吉安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工作,通过综合分析近年来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把处事不公、以权谋私、作风不实作为整治三大重点内容,开出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惠民专项资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14项问题清单。据统计,在505条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中,反映基层处事不公方面问题线索59件,以权谋私方面问题线索356件,作风不实方面问题线索90件。

  基层“微腐败”面广、层次低、金额小,但群众深恶痛绝。“为了能有效推进整治工作,对群众反映集中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督办、县乡联动,督促限时办结,严查快办。”吉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廖宏说。

  为此,该市从问题线索的搜集开始,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将重点县、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作为重中之重,并及时转办、交办,要求各地建立问题线索台账。

  去年9月,有群众反映遂川县雩田镇龙团村党支部原书记焦名珍违纪问题。接到举报后,该市立即将问题线索转交遂川县纪委,要求限时办结。县纪委经过调查,查清了焦名珍帮村民争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后,收受当事人3000元红包等违纪事实。10月,县纪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于当月在全县进行通报。“市纪委督办对线索处置、限时办结都有具体要求,可以使问题线索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遂川县纪委干部王树生说。

  据悉,在问题线索督办过程中,市纪委还联合财政、检察院、扶贫移民办等19个部门,着手建立了涉纪问题线索移送长效机制,确保各相关单位在工作中发现的民生、扶贫等领域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能够及时转交。

  “去年10月,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江下村在井冈蜜柚补助资金中存在违纪问题,立即将这件问题线索移送区纪委。”吉州区廉政办副主任彭志勇说,“区纪委组织人员进行深入调查后,在12月底对当事人进行了处分。

  据了解,去年吉安市共查处“微腐败”问题486个,处理53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20人。(曹蕾,刊发于2017年2月2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