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纪实
服务经济建设 措施点对点
今年4月,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贯彻落实全市深化改革“1+13”文件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工作意见》下发到全市13个基层法院,涉及服务全市体制机制改革、产业结构升级、城乡一体化等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
“1+13”文件是吉安市委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而制定的。“1”是指《中共吉安市委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13”则是吉安明确的13项重点改革。
“审判工作要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步步落实好,服务点对点。”吉安中院院长吕清泉思路明晰。
井冈山的星星之火给吉安留下了丰富的红色旅游资源,打造全国红色旅游精品城市成为吉安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随着吉安中院《关于为打造红色旅游精品城市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出台,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安福县人民法院、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纷纷成立景区巡回法庭,采取“110”联动出警方式受理案件。
近几年,因资源和劳动力优势,吉安相继有台商落户。为促进打造“江西的台商聚集地”发展目标的实现,吉安中院制定了规范审理涉台案件指导意见,为招商引资和优化投资环境提供司法支持。此后,江西首个涉台审判管理办公室成立,并设立涉台审判工作联络点。
在吉安,司法服务发展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在三峡水利枢纽移民安置、吉莲高速公路、“一核两翼三带”城镇群等经济发展重大项目中,吉安两级法院延伸审判职能,为经济发展“把脉问诊”。该院先后出台了保障和服务吉泰走廊、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等司法指导意见;设立了高新产业园区法庭,建立联系园区重点案件管理等制度。
吉安全市法院还相继开展“定点联系、定点服务”企业活动,每一个重点企业有一个联系法官,对园区反映的司法需求及问题,及时妥善解决。
参与社会治理 触角进乡村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维权意识逐渐增强,法院受理的案件不断增多。面对大量矛盾纠纷,法院应如何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吉水县人民法院经过不断摸索,找到了窍门——司法双协理机制。一方面,该院在各村(居)委会负责人中聘请290多名法官协理员;另一方面,向乡镇派驻50多名法官担任法治协理员。“双协理”机制推行以来,法官协理员参与法院司法活动1200余人次。
吉安中院及时推广了“双协理”机制工作经验。全市两级法院以派出法庭为根、乡镇巡回审判点为轴、乡村司法协理员为点,编织起一张覆盖整个辖区的诉前纠纷化解网络。
去年以来,吉安市中心城区数家物业公司因与业主间的矛盾不可调和而被迫撤离,数千名业主的正常生活受到影响。今年1月至5月,仅吉州区人民法院就受理各类物业纠纷案件321件,占全院收案数的7%。根据业主白天上班的情况,办案法官晚间为业主提供“私人定制服务”,上门调、用心解,不少业主虽然输了官司,而法官却仍然赢得了理解。
个案裁判只是在微观层面实现纠错的一个点,而司法建议则可以实现从点到面,变简单纠错为积极预防。去年以来,吉安市两级法院先后发出97份司法建议,内容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畜牧检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信用卡规范等各方面,很多司法建议被相关单位采纳,转化为推进和改进社会治理工作的制度或措施。
吉安中院领导认为,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法制宣传工作不可或缺。吉安中院副院长王小平介绍说,吉安市两级法院积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很多群众说:“知法懂法后,再遇到纠纷能自己协商解决的就自己解决了。”
司法保障民生 枝叶总关情
吉安市近年来坚持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的原则,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在民生工程实施之初,吉安中院就提出:“两级法院务必要审理好、执行好民生案件。”
吉安中院要求全市法院对婚姻家庭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民生案件,开通立、审、执“快速通道”,减轻当事人诉累。
今年3月,吉安县一位盲人给青原区法院立案庭法官打来电话,称有人欠他钱,要求立案。考虑到当事人行动不便,法官当即实行电话立案,不到10天就促使被告自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当法官把3000元现金送到这位盲人手中时,盲人感谢说:“是法官为我讨回了公道。”
司法服务民生的关键,在于当事人胜诉后的合法权益是否切实得到实现。吉安市两级法院从去年12月开始,开展了一场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涉民生案件280件,结案标的额1375万元。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为让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永新县人民法院开始探索包括法院、志愿者协会、民政、残联、妇联等机构在内的司法救助大联动格局,打破了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缺乏资金、人员和社会支持参与不足的窘境,形成了法院司法救助工作与社会救助机构对接。司法联动救助机制的成功运作,让许多当事人摆脱了生活困境。
据了解,仅今年上半年,吉安全市法院已为34件案件当事人争取救助金300万余元,为19名困难申请执行人争取司法救助款75.76万元。有当事人说:“法官不仅办好了案子,还为我们解了大难题。”
群众的“点赞”,是对吉安市两级法院用心用情、依法保障民生的有力注脚。
转自《人民法院报》2014年7月27日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