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区总工会宣传信息工作举措新

26.06.2015  11:17

为更好地“发出工会好声音,树立工会好形象”,近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总工会专门印发《吉州区总工会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奖励办法》(吉区工[2015]8号),要求全区广大会员(含职工)积极行动起来,重点报道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坚持围绕中心,立足服务职工群众,创新工作机制,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依法高效履职等工会工作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唱响“工人伟大,劳动光荣”主旋律,突出爱岗敬业,创新创业,在平凡工作岗位上发挥主人翁作用的好榜样,以进一步凝聚职工齐心协力,共促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区总创建了《吉州区总工会网》、《区总微信公众平台》,制定了具体的奖励标准和倒扣机制,凡是被《工人日报》、《新华网》、《江西日报》、《江西工人报》、《井冈山报》、《中国工运》、《工会信息》、《中工网》、《省总网》、《市总网》、《吉州》、《吉州区总工会网》、《区总微信公众平台》采用并具有工会工作内容的新闻稿件、调研文章均按照具体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区总工会干部职工要带头撰稿,全年办公室、组宣经济部和女工保障部至少各完成18条区总网站信息,每月上报区政府信息分别为4条、3条和3条,同时要积极向上级工会刊物投稿上稿。区总工会干部职工信息报送由组宣经济部统计,在微信平台、网站上稿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各基层工会要加大自身宣传报道力度,全年至少要向区总工会报送9条信息,每年争取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或信息上稿一篇。未完成任务则实行倒扣机制,纳入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