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出台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意见

27.07.2016  02:08

  吉林站讯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7月22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对于吉林省贯彻创新发展理念,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发展新动能,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意见》从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加强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防控和对外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实施意见。

  《意见》注重与知识产权强国意见相衔接,结合吉林省处于东北亚地理中心区位的优越条件和具有相对优势的基本省情,按照吉林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及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需求,充分体现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作用。

  《意见》提出在统一市场监管体系框架下,鼓励公主岭市等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放宽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准入条件,培育 “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新模式,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行业协会 “一业多会 ”试点,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探索建立 “一把手”知识产权工作目标责任制。

  《意见》强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司法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力度,在重点地区和领域开展专利 “护航 ”等专项执法行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预警防范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档案,建立健全专业市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创新市场监管手段,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预警防范能力,加强新业态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意见》提出每年选择30家企业,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每年选择20家企业,进行贯彻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培育,选择50家企业实施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建设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试点及鼓励以专利权作价形式出资入股等,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依法建立健全发明报告、权属划分、奖励报酬、纠纷解决等职务发明管理制度,搭建全省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加强专利质量提升,培育一批核心专利,健全专利补助政策,鼓励企业收购海外知名品牌,保护和传承中华老字号,深入开展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程等。

  《意见》还对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规划和布局、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提出了一系列任务措施。

  为保障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组织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吉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制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获得当年国内外发明授权的专利给予补助,对获得当年中国专利金奖及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优秀奖、吉林省专利奖的项目一次性给予奖励,对列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的城市、县(区)一次性给予奖励,对通过专利权质押成功融资的企业及以专利权作价出资入股的企业给予适当的贴息及经费扶持,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进校园,加强宣传工作,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营造良好氛围等。

  《意见》规划到2020年,吉林省知识产权整体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建成一批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强企。基本建成创造活跃、运用高效、保护有力、管理科学、服务优质的知识产权强省,为培育吉林省转型升级新动能、推动吉林省经济保持稳步增长提供强力支撑。(吉林省知识产权局 王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