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三地”并举保护耕地资源
“民以食为天”。粮食安全系于耕地保护。近年来,吉水县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机制保地、挂钩增地、抬田造地”并举,确保了全县耕地面积不减小、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全县耕地总量实现动态平衡,保障了粮食安全,实现了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机制保地
吉水县不断完善耕地保护机制,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不断夯实耕地保护基础。 一是建立耕地目标考核机制。 县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耕保护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逐级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乡镇长、村委会主任为本辖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形成了县、乡、村三级目标管理网络。制订了《吉水县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乡镇政府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耕地保护工作列为乡镇政府绩效和定期评估的重要工作之一。 二是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机制。 吉水县高度重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建立健全了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协调制度、联络制度、备案制度等工作制度,县财政安排120万专项资金用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制作了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其中县级保护牌1块、乡镇级保护牌18块、村级保护牌249块。县政府与各乡镇、各乡镇与村、村与组、组与户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共签订责任书2564份,将保护责任落实到户。 三是实施耕地保护惩处机制。 该县对破坏耕地行为采取“预防为主、事前预防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办法,对破坏耕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查处”。同时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机制,定时不定时对全县耕地保护情况进行巡查,真正做到“破坏必发现,制止必迅速,报告必及时,查处必到位”。特别是针对农村农民违规建房占用耕地这一情况,吉水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吉水县严格规范农民建房管理工作的十条规定的通知》(吉字[2012]17号)和《关于切实加强土地管理严格规范农民建房工作的通知》(吉水县府办字[2012]362号),并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将这些文件落到实处,以切实保护耕地。
挂钩增地
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的实施,如何补充耕地,确保占补平衡,是摆在吉水县面前的一道难题。该县积极调查、全面掌握全县宜开发未利用地的分布情况,做好土地开发、增减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工作,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 一是积极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 为缓解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该县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面积达3447亩。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保护了该县耕地,盘活了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促进了城乡居民同步发展。 二是认真推进“造地增粮富民工程”的实施。 该县先后实施了八都镇、乌江镇、水南镇、枫江镇土地整理项目,面积达 32734亩。通过土地整理,原先一片片低产零碎、田埂沟渠错纵复杂的劣地,变成了平整成块、道路通畅、旱涝保收的高产良田。 三是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提升耕地质量水平,改善耕作条件,先后完成中产田改造4.1万亩,低产田改造1.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5.28万亩。
抬田造地
峡江水利枢纽工程蓄水要永久淹没吉水县2.4万亩优质耕地,这对该县确保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带来严峻挑战。为了保护耕地,确保全县耕地面积不减少,吉水在全县涉及耕地淹没乡镇范围内实施抬田工程,抬田面积达3.486万亩。2010年吉水县选择水田乡富口村作为全县乃至全省实验基地开展试验,抬田面积206亩,通过3年左右对抬田工程的研究摸索和耕作,实验表明水稻产量能恢复到抬田之前。吉水县在抬田试验成功后在全县耕地淹没乡镇范围内推广实施,全县设有八都、桑园、水田、槎滩、金滩、南岸、醪桥、乌江、水南背、葛山、砖门等11片抬田工程,目前已交付使用的约2.4万亩,剩余的工程均已进入扫尾阶段并即将交付使用。抬田工程的实施,不仅有效地保护了耕地资源、改善了库区移民的生产生活环境,而且也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投资、节约了资金,为该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据统计,整个抬田抬地工程直接为吉水县减少了近2万移民的搬迁,使得2.4万亩耕地得到永续利用,直接节约投资就达22.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