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国税局切实加强中秋、国庆节前党风廉政建设

24.09.2015  18:46

一是落实各项廉政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治理”和总局“三个禁止”等精神,严禁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树立廉洁意识。

二是发送“廉政短信”。在节前将“廉政短信”发送至干部职工手机,提醒干部职工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实现自我约束。

三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切实发挥表率作用。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整风肃纪督查频率和力度,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在办税服务厅和外网公布举报电话,对顶风违纪现象,坚决进行查处。(周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