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政协唱响协商民主“进行曲”
“政协的协商民主就是要营造一种有事要商量、有事好商量的民主政治氛围,要发挥主渠道作用,注重实效,打响这一特色‘品牌’”,吉水县政协主席罗定贵如是说。近年来,吉水县政协高度重视协商民主工作,着力丰富协商内容,深化协商成果,将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协商有机地“串点成面”,构建密实的协商民主网,积极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谋计出力。
精选专题协商课题。选择好协商课题,是专题协商的首要关键问题。每年初,该县政协从事关全县改革发展大局、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呼声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采取请党政领导出题、向社会征题、从提案中选题等方式,提炼出专题协商课题,在一定范围内充分征求意见;最后经主席会议讨论协商、常委会议审议确定。加强与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通报专题协商的相关事项,提请相关部门做好情况通报准备工作。同时,组织委员开展深入的调研,客观全面地掌握真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利用委员站位超脱、智力密集优势,纵横对比找差距,从而提出切实中肯的合理化建议。如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县政协回应民意,将此列为专题进行协商;为掌握真实情况,县政协在协商前组织4个工作组深入8个乡镇,收集了解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准备;高质量的专题协商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全县随后开展了近一年的拉网式集中整治,乱象得到了有效根治。契合中央深化改革精神,县政协先后选择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全县工业突围等课题进行了常委会专题协商,协商建议也陆续得到了县政府各部门的积极采纳和落实。
保持对口协商常态。为发挥专委会对口协商主力军的作用,县政协出台了进一步加强专委会工作的意见,明确各专委会是对口协商的组织者、实施者,建立了县政协专委会与县政府各部门对口联系、协商制度,对专委会对口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等方面的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县政协各专委会与党政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协商实现了常态化,相互间以邀请参加会议、通报情况、开展调研视察、委员活动日和界别活动等形式,积极开展对口协商,拓展了基层协商民主的范围和内容。近三年来,各专委会先后围绕计划生育工作、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井冈蜜柚产业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等20余项工作,听取党政部门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提出了一系列科学合理、务实高效的意见建议,为有关职能部门科学决策、改进工作、提高效能提供了有益的参考,起到了共谋发展的良好效果。
发挥界别协商优势。界别委员在所在行业多有一定的专长和建树,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代表性。县政协注重发挥委员的这种“内行”优势,把界别作为委员履行职能、开展活动的一种基本单元,科学设置了14个界别活动小组,明确了各界别召集人,建立了常委会、主席会议、专委会与界别定向对接的制度。每年拟订界别协商计划并经常委会议审议,确定界别关注、专业性较强的课题,交由各界别组织实施;引导界别委员通过参与调研视察、议政建言等履职活动,在产业集聚、科教创新、旅游发展、生态建设等方面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建议,形成高质量的协商报告,提交协商会议进行协商,确保建言建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2014年,县政协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界别协商的实施意见》文件,对界别协商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明确了委员的界别角色、协商流程、协商结果等内容,鼓励委员增强界别意识,积极开展界别活动,把委员的个体优势转化为群体优势,把界别的专业优势转化为界别协商的现实优势。
凝聚提案办理协商合力。县政协把协商贯穿于提案工作的全过程,做到提、办双方的“无缝对接”。实行了提案“二次审查制”,多方听取提案审查意见,保证立案提案的质量,把好承办单位办好提案的“入口关”;建立与党、政办双向互动的协商交办机制,在充分考虑提案人对承办单位意向选择的基础上,召开联席会,协商确定承办单位和办理方式;通过召开提案督办协商座谈会、同类提案集中协商督办、不满意提案二次协商督办、主席会议重点协商督办、调研视察带案协商督办等形式,积极探索建立党政领导、承办单位、提案者、政协组织四方联动办理协商机制;完善“回头看”督办机制、开展提案办理民主评议,实行提案办理年终考评,强化对提案者和提案办理者的评议、表彰、激励,努力营造各方大力支持、共同参与提案办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凝聚办理合力,使提案办理过程真正成为充分协商、集思广益、解决问题的过程。三年来,委员提交的446件提案,办复率100﹪,采纳落实率95﹪,委员满意率98﹪,极大地调动了委员履职建言的积极性。
( 曾志斌 )